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专项之窗

关于上报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改善消费品供给)切块资金计划的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本站 2017-11-21 121

粤经信办函〔2017〕47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105号),进一步改善我省消费品工业供给结构,根据《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7〕176号)要求,为使资金使用的方向和方式更加符合各地实际情况,拟将2018年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改善消费品供给)资金切块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 

支持短缺消费品、特殊人群消费品、智能、绿色、健康消费品、文化创意消费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增加消费品品种和中高端消费品供给。支持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智能化生产改造,提升消费品产品品质。支持水泥、陶瓷、蔗糖、造纸行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支持消费品工业实施“三品”战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优先支持: 

1. 国家认定的“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建设城市。 

2.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105号)要求,制定了本地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地市。 

3. 国家认定的各类消费品(行业)试点示范平台、园区、基地、中心、试点示范项目(重点项目)、品牌等。 

4. 省里认定的各类消费品(行业)试点示范平台、园区、基地、中心、试点示范项目(重点项目)、品牌等。 

5. 填补国内空白、效果较好的产品、工艺创新改进等。 

6. 列入《广东省消费品供给指南》的产品及项目。 

7.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消费品“增品种”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粤经信消费函〔2017〕71号),报备了《XX协会开展“增品种”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规范工作并且效果较好的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建设的行业公共服务类型项目。 

8. 其它适应特殊任务的项目。 

详情可参考附件1(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二、资金支持方式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改善消费品供给项目按贷款贴息和直接补助2种支持方式,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持方式,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目标,积极组织项目,项目申报资料可参考附件2(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修改),省财政统一划拨。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围绕本地“三品”战略实施和消费品现代工业体系建设,抓紧和消费品行业企业、消费品行业社会中介组织、消费品产业集群(基地、中心、重点研究所、实验室等)所在地政府和单位等进行沟通,积极谋划2018年消费品工业推进工作,尽快组织项目入库。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各地消费品工业的情况,提出资金使用计划、使用目标和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委,逾期视为无资金使用需求,我委不再安排。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2017年12月8日前将2017年本地市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2018年计划报送我委,我委按照要求将进行工作总结和制定2018年改善消费品供给工作计划。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联系人:方乐羽、张伟伟,电话:020-83133466、83135819) 

附件下载:附件1-3.zip